中新網10月14日電 據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消息,河南省委近日公佈《中共河南省委關於巡視整改情況的通報》。根據通報,中央巡視組進駐河南以來,河南省紀委共新立廳級幹部案件34件,處分廳級幹部18人,其中給予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並移送司法機關處理11人。
  根據中央統一部署,2014年3月28日至5月27日,中央第八巡視組對河南省進行了巡視。7月7日,中央巡視組向河南省委反饋了巡視意見。關於中央巡視組反饋的有關具體問題,《通報》稱:
  (一)黨風廉政方面
  1.關於省委主動履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不夠到位問題。巡視整改期間,省委常委會兩次研究反腐倡廉工作。研究制定《中共河南省委關於落實黨風廉政建設黨委主體責任和紀委監督責任的意見(試行)》,明確黨委負有20個方面主體責任,紀委負有6個方面監督責任,並建立9項保障制度。建立省委常委會定期研究巡視工作制度、省委及時聽取每批次巡視工作彙報制度,對重大問題隨時聽取彙報,專題研究。出台《河南省建立健全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2013-2017年實施辦法》和《分工方案》,把懲治和預防腐敗工作與全省工作同部署、同落實、同檢查。制定《省委反腐敗協調小組工作規則》,完善工作機制,提升整體合力。開展查辦腐敗案件體制機制改革試點3個月來,7個試點單位紀委(紀檢組)共新立案件93件,處分縣處級幹部54人,查辦案件力度與去年同期相比有較大幅度提升。
  2.關於一些地方和省直機關黨組織主要負責同志黨風廉政建設第一責任人的意識不夠強,平時對幹部提醒教育少,監督約束少,迴避矛盾多;有的主要領導片面強調抓發展、抓業務,對黨建工作不夠重視問題。各地各部門黨委(黨組)認真研究黨要管黨、從嚴治黨工作,制定落實“兩個責任”的實施意見。黨委(黨組)主要負責同志就履行黨風廉政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情況進行自我檢查,完善了廉政談話、廉政約談、廉政點評等制度。組織開展市縣黨委和省直單位黨組(黨委)主要負責人向省紀委全委會述職述廉工作,強化第一責任人的責任。開展“兩個責任”巡迴宣講,分別召集18個省轄市、10個省直管縣(市)、50個省直部門、33個省管企業、39所省管高校398名黨委(黨組)書記、紀委書記(紀檢組長),由省委常委、省紀委書記宣講黨風廉政建設“兩個責任”。
  3.關於省紀委對一些省管地方、部門和企事業單位一把手監督不夠,有的省直單位黨員領導幹部同違紀違法行為鬥爭不夠堅決,對基層幹部腐敗問題查處不力;一些案件發生或問題暴露後,對應負領導責任的領導缺少責任追究問題。正在研究制定《落實黨風廉政建設黨委主體責任、紀委監督責任的監督檢查和責任追究辦法》,確保履行“兩個責任”有目標、可操作、易檢查、好追究。抓好《關於加強縣(市、區)黨政正職隊伍建設的意見》《關於加強高等院校反腐倡廉建設的意見》《關於進一步改進和加強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反腐倡廉建設的若干意見》等文件落實,強化對一把手的監督。3月份以來,對近3年群眾反映強烈的基層侵害群眾利益信訪舉報突出問題和“四風”問題大排查,查處違紀違法人員2324人,其中縣處級幹部9人,鄉村幹部1242人。集中清理了低保中的“關係保”“人情保”;查處鄉、村兩級新農合定點醫療機構套取資金案件(涉案金額7700多萬元),責任追究251人。把治弱與治亂、治窮結合起來,全省集中整頓了5055個軟弱渙散基層黨組織。篩選一批查結還沒處理、影響惡劣的領導幹部嚴重違紀違法案件,實行一案雙查,對應負領導責任的實施責任追究。
  4.關於省委巡視工作領導小組聽取巡視情況彙報不夠及時,成果運用不到位問題。省委巡視工作領導小組先後2次聽取巡視工作情況彙報,印發《省委巡視工作領導小組工作規則》,出台《省委巡視工作領導小組關於建立巡視工作若干制度機制的意見》,建立巡視與案件查辦工作無縫對接機制,規範巡視組進駐前信息收集和巡視後問題線索移交等工作機制。配齊配強巡視隊伍,新增設3個巡視組,巡視組總數增至10個。加大巡視力度,每年安排3輪常規巡視和至少5個批次的專項巡視。今年以來,已巡視4個省轄市及所屬23個縣(市、區)和10個省直單位,完成了對2市1縣的巡視回訪任務。巡視和回訪期間共受理有效信訪件8075件,向省紀委、省委組織部和被巡視地區、單位移交問題線索2434件,其中黨政紀處分378人。
  5.關於一些領導幹部官商勾結,權錢交易,插手土地轉讓、工程招投標等收受賄賂問題比較嚴重;黨的十八大後,少數省管幹部仍然頂風作案、以權斂財不收手問題。認真辦理中央巡視組交辦的21件此類問題線索,組織力量快速查結,快速移送,快速起訴,快速審判。研究制定《河南省領導幹部廉政檔案管理暫行辦法》。下發《關於進一步規範招投標活動若干問題的通知》,加強對招投標行政監督部門和公共資源交易場所的行政監察。選取100起窩案、串案或行業性腐敗案件,深入分析徵地拆遷、水利交通、司法行政、選人用人等領域體制機制方面存在的問題,在此基礎上研究制定《關於規範黨政機關主要領導幹部權力行使的暫行辦法》。
  6.關於市縣主要負責人親屬子女經商辦企業問題。在全省開展領導幹部親屬違規經商辦企業問題專項治理。組織開展自查自糾,要求各級領導幹部如實填寫《領導幹部親屬從業情況登記表》。公佈舉報電話信箱,接受群眾舉報監督。專項治理期間,全省共受理科級以上幹部涉嫌違規經商辦企業線索148起,其中廳級幹部17人,已立案查處3人,查實7人並糾正;處級幹部35人,已查實10人(移送司法機關2人,黨政紀處分1人,組織處理1人,正在處理6人);科級幹部96人,已查實44人(黨政紀處分2人,組織處理39人,正在處理3人)。
  7.關於傳統節日收送紅包禮金的情況依然存在問題。在全省開展領導幹部收送紅包禮金問題專項治理。公佈廉政賬戶和舉報方式,開展自查自糾,要求各級領導幹部對收受的紅包禮金等清退,並填寫《個人承諾書》。下發《關於嚴禁使用公款贈送紅包禮金等有關問題的通知》,堵塞公款私送漏洞。巡視整改以來,有3190名領導幹部自查出存在收送紅包禮金問題,並主動上交退還。今年前8個月,全省共查處收受節禮問題29起,處理31人,其中給予黨紀政紀處分30人。省紀委通報了16起收受紅包禮金典型案例。
  8.關於組織人事領域腐敗案件增多問題。抓好《黨政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的學習貫徹,舉辦省委中心組專題學習報告會,在省委黨校、焦裕祿幹部學院、紅旗渠幹部學院分別舉辦市廳級幹部培訓班、縣(市、區)委書記培訓班、組織人事幹部示範班,專題學習條例內容。強化警示教育,召開全省組織人事部門深化整改、加強自身建設座談會,由省紀委負責同志宣講“兩個責任”,並通報10起買官賣官典型案件;編髮《組織人事系統腐敗案例彙編》5000餘冊。強化制度建設,制定《關於進一步加強全省組工幹部隊伍建設的若干意見》,建立組織部長向上一級組織部門年度報告工作制度、組織部長履行選人用人職責離任檢查制度等。強化管理監督,嚴把組工幹部入口,選優配強組織部長,加大組織部長交流輪崗力度。1  9.關於法院系統腐敗案件增多問題。制定《全省法院系統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規定》。省法院派出6個巡查組到6個市、縣法院開展巡查,收集違紀違法線索;抽調20名辦案骨幹,組建4個紀檢監察室,重點查處司法腐敗問題;實行全省三級法院違紀違法線索統一管理,有報必接,有案必查,有查必果。開展接受當事人吃請娛樂等不當利益專項治理活動,今年以來共接到舉報110起,查實14起,給予黨政紀處分14人。巡視整改以來,省法院紀檢監察組立案查處幹警違紀違法案件40件,已查結21件。
  10.關於加大查辦違紀違法案件工作力度問題。一是逐件辦理中央巡視組交辦的信件。對中央巡視組要結果的省管幹部案件線索,已立案調查13件,2人已移送司法機關;中央巡視組交由省紀委閱處的省管幹部案件線索,正在抓緊時間按程序辦理;中央巡視組實際移交的縣處級以下幹部問題線索,現已立案1168件、涉及1604人(對縣處級幹部立案95件、涉及107人),黨政紀處分1191人,移送司法機關81人。二是加大自辦案件查處力度。中央巡視組進駐河南以來,省紀委共新立廳級幹部案件34件,處分廳級幹部18人,其中給予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並移送司法機關處理11人;嚴肅查處了駐馬店市委原書記劉國慶、開封市委原書記劉長春、三門峽市委原書記連子恆、省地稅局原局長趙亞平、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原廳長劉洪濤、河南警察學院原院長毛志斌、河南豫港集團原董事長霍聲璞、濮陽市人大常委會原主任雷凌霄等一批嚴重違紀違法案件。特別是巡視組反饋意見以來,省紀委聯合省法院、省檢察院統一行動,建立工作台賬,強化查處力度。省市縣三級集中時間,集中力量,對同級黨委管理的領導幹部案件,快速查結,快速審理,快速移送,快速啟動,快速起訴,快速審判,共查結589件,處分382人,移送司法機關53起,新啟動324起,起訴115起,判決59起。三是整合辦案力量。省紀委加快轉職能,轉方式,轉作風,在總編製、職數不變的情況下將紀檢監察室由原來的5個增至11個,辦案人員占內設機構人員數量的68%,參加的議事協調機構由136個減至18個。
  (二)執行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方面
  1.關於享樂主義風氣仍然存在;一些基層幹部思想認識不到位,存在消極應付、等待觀望的情況;一些地方和單位的公款吃喝由明轉暗,有的轉移到農家院,有的轉移到鄰省市縣問題。在全省開展集中專項督查活動。組織明查暗訪活動80餘次,大力整治公款吃喝問題。1月至7月,全省各級紀檢監察機關查處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1685起,處理2411人,黨政紀處分1006人,其中查處公款大吃大喝問題21起,處理32人,黨政紀處分21人。出台《省直機關差旅費管理辦法》《省直機關培訓費管理辦法》,著力整治差旅歪風和培訓腐敗。開展貫徹執行中央八項規定、嚴肅財經紀律及“三公”經費和小金庫專項檢查治理工作,從資金源頭上加強管理。在“三公”經費支出、樓堂館所和辦公用房、因公出國(境)管理、各類節會活動、厲行節約反對浪費等方面,制定和修訂了一批制度規範,正在研究制定公車改革等方案。
  2.關於會風文風轉變不到位,有的領導幹部大部分精力還放在參加各類會議上,下基層調研、接觸群眾不夠問題。制定進一步減少會議、文件的具體措施,嚴格會議審批,嚴控發文數量,確保今年各類會議、文件數量在去年精簡的基礎上再壓縮。1月至8月,全省各級黨政機關會議、文件總量比去年同期降幅平均在10%以上。省委下發《關於完善黨員幹部直接聯繫群眾制度的實施意見》,建立和完善了調查研究、黨員幹部聯繫點、定期接待群眾來訪等制度。省委常委帶頭深入基層蹲點調研,與群眾面對面交流,瞭解情況,現場辦公,解決問題。
  3.關於官僚主義現象時有發生;一些幹部服務群眾意識不強,“冷、硬、橫、推”現象仍然在一些地方和單位不同程度存在;有些領導幹部雖請客不吃、送禮不要,但有事不辦問題。針對以上問題,在全省開展為官不作為專項治理。一是大力弘揚焦裕祿精神。組織廣大黨員幹部深學、細照、篤行焦裕祿精神,學習弘揚焦裕祿同志對群眾的那股親勁、抓工作的那股韌勁、幹事業的那股拼勁,以“三股勁”來踐行“三嚴三實”。開展模範踐行焦裕祿精神優秀黨員幹部先進典型選樹工作,集中報道焦裕祿式好幹部、學習弘揚焦裕祿精神好幹部、河南最美村官事跡。二是結合建設文明河南,推進服務型機關建設,印發《關於對省直機關“中梗阻”及“基層和群眾辦事難”問題進行整改的意見》。三是積極開展服務質量提升年活動,深入推進“兩轉兩提”。大力宣傳我省評選出的50名人民滿意的公務員和19個人民滿意的公務員集體先進事跡。加快簡政放權,對上半年取消、調整、下放的123項省級行政審批項目和各部門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進行督查,擬年底前再取消100項以上行政審批事項。全面梳理部門行政職權,第一批12個部門的行政職權基本梳理完畢,正在完善權力清單。四是開展走基層、查作風、評行風等暗訪檢查活動。截至8月底,全省查找為官不作為和“冷、硬、橫、推”方面的問題10類108項,各省轄市、省直管縣(市)組織明察暗訪、隨機抽查、專項督查1906次,發現問題、查處案件789個,紀律處分、組織處理1398人。
  (三)幹部選拔任用方面
  1.關於買官賣官問題突出,跑官要官、拉票賄選問題一度也比較嚴重問題。在全省開展買官賣官問題專項治理。一是認真查核處理。對開封市委原組織部長李森林、平頂山市人大常委會原主任薛新生(曾任組織部長)案件尚未處理到位的幹部,責成開封、南陽、平頂山核實情況,依紀依法嚴肅處理。截至8月底,共判刑7人,黨政紀處分54人,組織處理6人,正在立案調查1人,誡勉談話並責令作出深刻檢查284人。二是開展警示教育。下發《關於集中開展買官賣官警示教育活動的通知》,截至8月底,全省共發放學習資料13.7萬冊,組織觀看警示教育片3.4萬人次,組織到警示教育基地參觀學習1.96萬人次。三是加強日常監督。充分利用“12380”舉報網絡、巡視、選人用人檢查等,加大監督力度。四是改進幹部民主推薦辦法。在近期省直單位、省管高校幹部調整中,依托教育實踐活動,實行活動督導組、年度考核組、幹部考察組三組合一;結合年度考核,開展優秀幹部推薦;改進幹部推薦結果反饋辦法,充分發揮黨委(黨組)把關作用,遏制跑要拉票之風。五是強化制度約束。研究完善《省管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年度綜合考核辦法》及配套辦法,研究制定加強組織部門幹部監督工作的意見、開展幹部選拔任用工作事前報告審核的實施辦法、結合巡視開展選人用人工作檢查的實施辦法等文件,改進幹部選拔任用方式方法。
  2.關於幹部帶病提拔時有發生問題。一是開展帶病提拔倒查。對2013年度受到撤銷黨內職務或者行政撤職以上處分的14名縣處級、41名鄉科級幹部選拔任用過程倒查(市廳級幹部帶病提拔倒查由中組部直接進行)。省委組織部派出5個複查組赴10個省轄市、1個省直單位對縣處級幹部倒查對象複查;各省轄市也對鄉科級幹部倒查對象嚴格複查,對有關責任人嚴肅處理。二是改進幹部考察方法。制定關於改進幹部考察工作的意見,嚴格考察程序,提高考察質量。三是完善幹部監督工作聯席會議制度。每一次幹部調整都事前征求紀委意見,在幹部考察、換屆調整中註重征求巡視組意見。四是開展領導幹部個人有關事項抽查核實工作。重點抽查核實擬提拔幹部、副廳級後備幹部和群眾反映突出的幹部,對核查中發現的不如實填報或隱瞞不報有關事項的,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3.關於省里在幹部問題上政策多變問題。省委把《黨政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作為選人用人的基本遵循,著力引正糾偏,帶頭清理並督促省轄市、縣(市、區)廢止不符合中央規定的土政策;建立年度檢查機制,加強對土政策清理情況的督促檢查,確保清理到位,防止反彈。
  4.關於幹部超配問題。在全省開展超職數配備幹部專項治理,建立整改台賬,實行目標管理,強化督促指導,通過服務基層、用活政策、整合資源等方式,分步驟、多渠道消化超職數配備幹部。按新統計口徑計算,截至8月底,已完成超配幹部消化任務57.02%。
  (四)涉及人民群眾切身利益方面
  1.關於認真解決涉及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的信訪問題。通過建立工作台賬、實行領導包案、開展重點督辦等措施,持續抓好涉及群眾利益信訪積案的化解工作。截至8月30日,中央巡視組交辦利益訴求類信訪案件6批、10196件,辦結10194件,息訴8526件。暢通信訪渠道,維護信訪秩序,引導群眾理性合法表達利益訴求。夯實基層基礎,突出抓好基層矛盾調解化解、基層民主科學決策、基層便民服務工作、基層黨風政風監督檢查四項基礎制度建設。持續加大民生投入,辦好民生實事要事,上半年財政民生支出2069.7億元,同比增長15%,占全省地方公共財政預算支出的72.9%。
  2.關於徇私枉法、判決不公等涉法涉訴方面的問題。大力化解涉法涉訴信訪案件,突出辦理中央巡視組交辦的5954件案件,截至8月30日,辦結5907件,息訴4373件。加大政法系統違紀違法案件查處力度,累計立案查處幹警違紀違法案件106件,已查結45件。研究制定《關於依法處理涉法涉訴信訪問題的實施意見(試行)》,建立健全規範信訪秩序、執法司法公開、推行新型合議庭、防範冤假錯案、錯案終身追究等制度。
  3.關於反映徵地拆遷中群眾利益訴求問題。截至8月底,中央巡視組交辦給省里的3起國土資源領域信訪案件,均已辦結;向我省地方政府交辦的徵地拆遷類信訪案件218件,已全部辦結,息訴191件。制定出台《關於建立健全國土資源執法監管責任機制的意見》,著力構建職能部門協同配合的早發現、早制止、早查處機制,建立完善違法案件查處部門聯動機制。制定出台《關於進一步加強徵地管理切實維護被徵地農民合法權益的意見》,規範政府徵地行為,嚴格徵地程序,健全保障機制。  (原標題:河南省委通報巡視整改情況:處分廳級幹部18人)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to75tozlio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